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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E2投資者居留簽證

此永久居留卡允許投資者在美利堅合眾國居住和經商以換取大量投資(建議的最低門檻為 150,000 美元)。該投資必須是投資人擁有50%股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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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view
  • 3個月的快速處理
  • 一旦獲得,無需在美國停留任何最短時間
  • 不需要主動管理業務
  • 可以包括投資者的配偶和 21 歲以下的受撫養子女
  • 家人可以在美國任何地方生活和工作,不必在同一個莊園做生意
  • 投資者的配偶也可以申請在美國任何地方工作
  • 有效期因條約國家而異——一般有效期為 5 年,但可無限次續簽
  • 如果公司仍然符合 E-2 公司的資格,則可以續簽。因此,外國投資者可以在其整個職業生涯中留在美國而沒有任何上限
  • 美國兒童免費高中教育和州立大學學費適用
  • 稅收優惠 - 作為非移民居民,如果主申請人每年在美國的時間不超過 122 天,則無需對全球收入徵稅
  • E-2 不會直接導致“綠卡”。
  • 如果投資金額增加以符合 EB-5 要求,E-2 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轉換為 EB-5 以申請公民身份。

E-2 簽證要求(投資)

E-2 非移民分類允許條約國家(與美國保持通商和航海條約,或與美國保持合格國際協議的國家)的國民在投資時進入美國在美國企業中的大量資本。用於獲得 E2 簽證資格的投資必須是在需要人們在該企業工作的活躍且正在運營的企業中。


所需的大約投資
150,000 美元至 300,000 美元

北美項目

資金可以存入一個特殊的託管賬戶,只有在獲得 E2 簽證後才能轉移。如果您要購買現有業務而不是開始新業務,則託管賬戶安排更有可能相關。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賣方可以同意將資金存放在託管賬戶中。